关于印发2017年度 商务口财政扶持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www.jseca.org.cn   2018-03-26 09:49:43  
摘要:各镇(街道)、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有关企业: 为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世界经济形势,确保我县开放型经济稳定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县开放型经济的运行质量和国际化水平,根据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实现经济转型的若干意见(试行)》(善政发〔2011〕1号)和嘉善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工业政策延续...
各镇(街道)、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有关企业:
为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世界经济形势,确保我县开放型经济稳定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县开放型经济的运行质量和国际化水平,根据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实现经济转型的若干意见(试行)》(善政发〔2011〕1号)和嘉善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工业政策延续)(〔2018〕7号)及《关于推进当前工业经济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善政发〔2015〕4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7年度商务口扶持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经外贸、内贸口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要求和申报程序
(一)参加政府组织的出国(境)设摊展示的企业,每个企业每个摊位补助3万元;参加政府组织的国内展会的企业,每个企业的摊位费全额补助;政府组织的抱团参展活动,其统一布展公共费用由政府全额补助;经主管部门备案并确认,参加其他出国(境)设摊展示的企业,每次补助1.5万元。对单个企业参加国内外展览会的摊位费补助每年最高10万元。(申报材料:1.境外参展备案表2.与组展方签订的展位合同(含摊位数量和面积)3.组展方出具的收费通知或付款通知书(应列明展位费和其他参展费用等信息)4.参展摊位发票及付款凭证5.参展人员的护照首页、签证页、出入境日期页(电子签证需提供出入境管理局记录证明或来回机票证明)6.展会期间的工作照片)
(二)参与“反倾销、反补贴、特别保障措施”案件应诉活动取得成效的企业,经相关部门核实后按其实际发生的律师代理费用的25%一次性给予补助,最高补助至30万元。(申报材料:1.案件起诉的备忘录或立案公告2.聘请律师合同3.应诉费用发票及付款凭证)
(三)支持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按年度实际保费的5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至30万元。(申报材料:1.保险合同2.保费发票及付款凭证)
(四)在取得商务部门境外投资批准证书起一年内,到境外完成工商注册,登记设立各类办事处、经营性公司、生产性企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万元、4万元、6万元的奖励。支持企业到境外建立营销网络(贸易机构、专卖店、贸易展示中心、售后服务机构、仓储物流中心等),自境外项目实际运营后,给予项目产生实际费用50%的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至20万元。(申报材料:1.境外投资许可证书2.境外工商注册登记证书3.相关发票及支付凭证)
(五)境外注册商标的企业,按每个国际注册商标实际注册费用的50%给予补助;在注册地运用国际注册商标年度出口实绩达到100万美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6万元奖励。(申报材料:1.工商部门认定意见2.商标注册合同及证书3.发票及付款凭证4.出口报关单)
(六)新获得商务部中国出口名牌、省出口名牌的企业,每个品牌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申报材料:商务部或省出口品牌证书或文件)
(七)项目申报要求和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填写《嘉善县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详见附件1),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申报表》及相关资料需报所在地政府(街道)或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签署意见,并报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上报至县商务局。
2.企业提供的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须加盖企业公章,并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规范性负责,并提交《承诺书》,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3.申报表请登录www.jsft.gov.cn(嘉善公平贸易预警信息网)下载填写。
二、利用外资政策的申报对象、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和奖励标准
(一)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奖的申报对象和要求
1.引进项目的要求:新引进的总投资1亿美元(10亿人民币)以上或世界(中国)500强、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的优质项目;
2.奖励对象:对该项目引进起决定作用的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等第三方力量(不含平台型专业园区及已经专门签约的合作第三方);
3.奖励标准:按实到资金的3‰分两次进行奖励。第一次是项目开工后奖50%,第二次项目投资产后奖50%。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万元。
4.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1)填写表格: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引荐奖申请表(含项目信息、引荐人简介、实际外资、项目引荐过程、和奖励标准),附表一《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引荐奖》;
2)项目批准文件及营业执照;
3)验资报告或银行关于资本金进帐单;
4)引荐人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
5)引荐人项目引荐过程证明材料。
(二)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奖的申报对象和要求
1.奖励对象:对使用未分配利润进行再投资,且50%以上用于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
2.奖励标准:每万美元(按实际外资计算)奖励人民币2000元。
3.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1)填写申请表,附表二《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奖励申请表》;
2)关于利润增资的项目批准文件;
3)验资报告;
4)关于建造厂房、购置设备的证明材料。
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 3 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有关企业将申报材料上报县商务局。
对当年发生偷税漏税、环境污染、违规经营、欠保欠薪、安全生产等重大责任事故和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取消奖励补助资格。
联系电话:外经外贸科:84228187;联系人:郁  蓉
市场发展科:84228568;联系人:蒋雨舟
外商投资科:84228006;联系人:杨明生


附件:1.2017年度嘉善县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2017年度企业境外参展备案表
          3.2017年度国内交易展示会参展企业备案表
4.承诺书
5.2017年度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引荐奖申请表
6.201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奖励申请表




嘉善县商务局
 2017年2月23日 




























附件1
2017年度嘉善县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申请单位名称 (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扶持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主要内容:




申请补助
(奖励)
资金依据 申请补助
(奖励)
资金(万元)
镇(街道)分管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镇(街道)意见


(盖 章)
年月 日 是否位于特定区域(注)

业务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盖  章) 
年月日
会审意见(具体内容):


会审人员签名(部门):


申报受理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特定区域包括中荷产业园(惠民(开发区)街道),归谷园区(罗星街道)、东方兴业城(魏塘街道)。
附件2
2017年度企业境外参展备案表
年月日
展(博)览会名称
组展单位名称 县商务局□     其它□
参展单位名称
参展单位地址
展出日期 展出地点
申请参展人数 申请摊位 (9平方米)个
企业负责人 座机号码 手机号码
参展
联系人 座机号码 手机号码
申请
单位
盖章










年月日 审批
单位
盖章 初审意见:










年月日
1.本表一式二份;
2.境外参展申报材料一式二份:1)参展邀请或任务批件或摊位确认书;
2)参展摊位发票及付款凭证;3)参展人员的护照及出入境签证页。
附件3
2017年度国内交易展示会参展企业备案表
年月日
申请参展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单位电话/手机
参展展会名称
参展展会主要内容:




一、时间:
 
二、地点:


三、企业参展产品:


(申请单位盖章)
镇(街道)、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商务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1.本表一式二份;
2.申请上报附件一式二份:(1)展会邀请函、(2)合同或确认书、(3)参展银行汇款凭证、(4)展会发票、(5)承诺书、(6)资金申报表、(7)展会照片。
附件4
承诺书


本公司特此声明申报材料所列内容均属实、可靠。若出现任何问题,本公司承担一切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名:


                盖章:


                日期:










附件5
 2017年度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引荐奖申请表
项目名称 投资国别(地区)
项目所在地 项目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总投资(万美元) 注册资本
(万美元) 已到资金
(万美元)
是否世界500强项目 是否属亿美元以上重大项目
项目情况
简介






项目引荐人 联系电话
国籍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引荐过程
简要


奖金额度(万元) 预发
(万元)
项目所在地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商务部门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奖励依据: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当前工业经济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善政发[2015]46号)


附件6
201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奖励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增资时间   年  月  日
增资金额
(万美元) 实际外资
(万美元)
增资项目简介










项目投资用于固定资产情况
新建厂房
面积(㎡) 投资金额
(万元)
购置机械
设备(台套) (附清单) 投资金额
(万元)
固定资产
投资占比% 奖励金额
(万元)
项目所在地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商务部门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奖励依据: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当前工业经济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善政发[2015]46号)


































































抄送:县府办,县财政局。
嘉善县商务局办公室                    2018年2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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